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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辅导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佚名     2017-12-26

各系部: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即将结束,为做好本学期辅导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

根据《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鲁劳职院〔2009〕138号)、《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劳职院〔2015〕33号)、《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半军事化管理量化考核实施细则》(鲁劳职院〔2014〕115号)文件要求,结合辅导员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工作实际,进行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

二、考核内容与成绩计算

(一)综合考核。按照《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鲁劳职院〔2009〕138号)中的考核内容组织。学生评价、辅导员自评、互评及系部工作组评价由各系部组织完成。成绩计算办法:综合考核成绩=自评成绩×5%+学生评议成绩×10%+辅导员互评成绩×5%+系部考评成绩×80%。

(二)单项考核。学生半军事化管理考核:考核成绩为本学期内辅导员所带班级月考核成绩(按9月、10月、11月和12月四个月计算)的平均数,具体公式为:半军事化管理考核成绩=∑班级月考核成绩÷班级数÷月数。

(三)学期考核成绩计算办法。学期考核成绩=综合考核成绩×50%+班级学生半军事化管理考核成绩×30%+公寓安全单项成绩×20%。

(四)总评成绩。(一)、(二)、(三)项成绩之和。

三、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2017年12月27日—1月12日。

四、工作要求与说明

(一)兼职辅导员只评选优秀辅导员,各系部按照15%推荐;专职辅导员绩效考核分为A、B、C、D四个等级,A级不超过10%,B级不超过15%。

(二)各系部要高度重视辅导员考核工作,本着“注重实绩、客观公正”的原则对辅导员工作进行客观评价,避免流于形式或走过场。要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三)本学期不带班人员不参加辅导员考核。不带班的人员不计入总人数。

(四)根据学院《学生工作专题会议纪要》(鲁劳职院专纪要〔2013〕3号)精神,学期内学生半军事化管理累计两个月考核不合格的,学期考核直接定为不称职。学期内辅导员值班出勤率低于80%(不含80%)的不能评为学期优秀辅导员。学期内值班出勤率低于50%(含50%)的兼职班主任,取消当学期任职资格同时下学期不再聘任。

(五)根据学院教工守则规定,凡经查实违反教工守则的辅导员学期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六)根据《关于11月24日学生管理工作会议考勤情况的通报》(鲁劳职院学工函[2017]85号),本次考勤纳入学期、学年辅导员考核,凡会前未请假缺勤辅导员,不能评A、B级或优秀。

(七)各系部将辅导员分项成绩、综合成绩汇总,按照从高到低顺序排序,专职辅导员、兼职辅导员分列,于2018年1月12日前电子版发学工部邮箱,纸质版经各系部书记审核签字后报学工部马坤副部长。学院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综合评议,确定辅导员考核等级。

 

学生工作部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