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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生公寓安全卫生大检查的通知

佚名     2017-12-12

各系(部):

为保证学生公寓安全,消除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同学们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经学院领导同志同意,定于2017年12月13日在学生公寓内开展安全卫生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时间和地点

长清校区:相关系书记、学工办主任、全体专职辅导员、兼职辅导员;2017年12月13日上午9:00;长清校区九号学生公寓一层

槐荫校区:相关系书记、学工办主任、全体专职辅导员、兼职辅导员;2017年12月13日下午14:30;槐荫校区一号教学楼一层东厅

二、检查内容:

1. 在学生公寓内为电动车等大容量电池充电;

2. 在宿舍内使用明火、自炊、抽烟等;

3. 在宿舍内存有或使用违章电器及破坏智能限电系统的转换插座;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私改拆移和改装供电线路;

4.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险品;

5.学生公寓公共场所(含走廊、洗漱间等)随意放置个人物品遮挡消防栓或灭火器、影响消防通道畅通等;

6.宿舍门口整洁卫生程度,有无堆积垃圾;

7.室内床铺整齐洁净情况,有无不叠被子和长期不洗床单现象;

8.门窗玻璃、室内可及处清洁情况,是否通风良好,室内有无异味。

三、检查流程:

1.系部自查

各系部组织学生工作人员等对本系所属学生宿舍进行自查。

2.随机抽查

学生工作部人员和各系领导对学生宿舍随机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公寓安全事关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落实各项安全要求,扎实推进文明宿舍、平安公寓建设。

(二)强化安全责任。切实履行安全责任人的责任,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工作。。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