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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我院大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工作队伍的通知

佚名     2016-04-12

各系部:

2014年12月,我院大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已经启动,各种基础物资条件业已准备就绪,为了建立我院大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工作队伍,有效地开展中心的各项业务,更好地为学生服务,现向各系诚招值班老师,具体事宜如下:

一、值班时间

1. 每周一、三、五中午12:40-13:40,下午16:00-17:00

2.值班时间试行一段时间后, 根据学生需求与老师实际进行适当调整。

二、值班地点

长清校区学生公寓9号楼连廊405、406。

三、师资条件

发展指导中心值班老师须具备以下师资条件:

1.参加过心理咨询师培训、职业指导师培训,已经通过国家资格考试,取得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2.在学生管理岗位或教学岗位工作五年以上,对学生心理健康、职业发展指导富有经验。具有一定的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管理学、人力资源管理、职业指导等相关学科背景或基础知识和交流沟通技能。

3.心理健康、情绪稳定、人品端正,作风优良,热爱学生工作,熟悉学生心理状况,愿意为学生服务。

四、工作内容与工作量计算

1.接听预约电话,做好预约登记,及时与预约时间段值班老师做好沟通,保证预约有效开展。

2.接待已经预约的学生,开展相应的咨询和辅导,按照要求做好记录。

3.对超出自己能力范围内的学生,及时汇报学生工作部,同时做好记录与转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