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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惜信用 诚信守约 享受幸福人生——致2008级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

佚名     2016-04-12

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首先对你们即将顺利完成学业并走上新的人生征程表示热烈的祝贺!

相信你们不会忘记,在母校度过的这段美好的人生时光。你们在这里学习、生活,在这里耕耘、收获,留下了太多太多难忘而温馨的记忆。同时也相信你们不曾忘记,当经济拮据、无力缴纳学费时,有一项政策温暖了大家的心,是国家助学贷款给了你们最有力的支持和帮助,使你们得以继续安心学习,顺利完成学业,扬起新的人生之帆。

同学们,你们毕业后,从7月1日开始进入还款期,为提醒大家按时还款,以免造成违约。学院特别提醒同学们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认真阅读《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做好还贷计划。

2、毕业时,及时与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一次,书面告之毕业时间,现在的联系电话及工作单位等相关信息情况。

3、登录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及时修改新的联系电话,对个人信息进行变更。

4、如毕业时,未确定工作单位,应在就业工作单位确定后20天内,将工作单位书面告之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登录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对个人信息进行变更。

5、严格履行合同,按时偿还贷款本息。请同学们务必清楚了解每次贷款的还款方式。在借款期限内,应自毕业当年起,每年在结息日5日前将应偿还的借款利息存入指定帐户内;每年在还本日5日前将应偿还的借款本金存入指定帐户内,避免本不用承担的违约后果。

6、保管好自己的贷款合同、银行卡等相关材料,不清楚的情况可直接致电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银行查询。

7、如果你的经济情况好转,欢迎提前还款,提前还款可向银行提出申请,按规定办理。

8、经常保持与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联系,如联系方式有变动,保证及时将最新的联系方式报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包括详细地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并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对个人信息进行变更。

人无信则寸步难行。对未按协议规定归还贷款的学生,按国家开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罚息;对蓄意逃废银行债务,不履行还款责任,导致贷款收回形成风险的,贷款银行将可在公开报刊以及媒体上公布违约贷款人姓名、身份证号、违约金额及违约行为,并依法追究违约贷款人法律责任;对不守信用的违约学生,学生的信息还将载入全国联网的金融机构个人征信系统,有此负面信用记录的,将不能办理房贷、车贷、信用卡等相关的授信业务,这将对违约人今后的事业和生活产生重要影响。

大学生是社会上一个素质较高的群体,是国家建设的骨干力量,诚信意识是你们必须具备的基本道德素质,因此你们应该自觉树立良好的贷款求学意识和如期还款意识,珍惜自己的贷款信用和声誉,按时还款,如期履约,是我们的义务,也是我们对国家、社会和学校的回报。恪守信用,自信自立,承担责任,向社会展示我们的良好品质,是我们个人实力的体现,也是对自己贷款信用和个人声誉的珍惜和维护。你们的诚实守信、如期归还贷款,不仅为我院树立了良好的信用榜样,为下一届师弟、师妹们的顺利贷款打下良好的基础。

同学们,你们的信誉不仅仅是你们个人的骄傲,也是我们学院的骄傲!希望你在未来的日子里,事业有成,实现个人价值,成为国家栋梁之材!母校期待着你的成功,也时刻关注着你的发展,如果你有什么问题,可随时与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531-87196605

祝:同学们前程似锦!永攀高峰!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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