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暂行办法》(鲁劳职院〔2009〕91号)文件第九条、第十条规定:各系部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系部领导为组长,团总支书记、全体辅导员(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资助工作组,负责本系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国家奖、助奖学金评审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班级成立以辅导员(班主任)为组长,学生代表(一般由班长、团支书、生活委员和10%普通学生代表组成)为成员的学生资助评议小组,负责本班资助的评议和推荐工作。资助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系部范围内公示。
请各系部将本学年(2014-2015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组和班级学生资助评议小组的名单(加盖系公章),于2014年9月29日12点前,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22办公室刘晓琼老师)。
同时,报送本系具体负责学生资助日常工作的专管老师姓名、办公电话及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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