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加强学生人文素质教育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化教育改革,加强我院学生人文素质教育,根据国家和山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宗旨,以培养学生公民道德、职业素养为重点,结合学院技能型特色名校建设,将人文素质教育内容课程化,努力培养高素质、高端技能人才。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学工部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系党总支书记为成员的学生人文素质教育课程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学生工作部牵头组织,宣传部、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基础部、安全保卫处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各系负责具体落实。
三、学生人文素质教育课程内容与组织
(一)课程性质与内容
1.人文素质教育课程分为必修课、选修课,纳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课程内容主要包括传统文化与校园文化、法纪与安全教育、军事国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职业素养、就业创业指导等。
(二)课程组织形式
1.人文素质教育课程的组织形式以课堂教学为主要方式,主题班会、专题讲座和社会实践等方式为补充。
2.每学期开学前学工部会同相关部门确定课程内容与要求,各系根据本系实际按年级、专业、班级组织,授课时间安排在自习和课外活动时间。
(三)师资及待遇
1.师资来源:以辅导员(班主任)为主,党政机关管理人员、聘任校外人员为辅。各系专职辅导员原则上只负责对本系学生上课,不跨系上课。
2.师资条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其中,辅导员(班主任)学期考核要达到合格以上,每周上课原则上4学时,最多不超过6学时。
3.上课待遇:校内管理人员课堂教学课时计算及津贴参照学院兼职教师相关规定执行,聘任制辅导员按实际授课时数,参照聘任制教师标准,不扣基本课时。聘请校外人员上课或专题讲座参照外聘教师标准。
4.课时费用纳入学院财务预算,参照课时津贴发放办法,由学生工作部统计、组织人事处审核把关后发放。
(四)课程考核与评价
1.学生考核方式:理论考核与实践考核相结合,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根据不同课程内容确定实践考核与过程考核的内容与比例,由任课教师负责组织落实。
2.学生考核结果使用:考核结果即为学生人文素质测评结果,作为学生先优评比奖励、入党、就业推荐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其各类先优评比资格。
3.教师的考核:日常考核与学期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主要包括教案、课件、教学日志、课堂出勤。学期考核以学生测评为主。
四、实施时间
本意见自2013年7月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