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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省政府奖学金; 国家、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获得者 先进事迹宣传工作的通知

佚名     2019-12-26

各系(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奖助学金政策,发挥国家资助政策的正向引导和宣传激励作用,在学生中凝聚榜样力量,传播积极能量,培养我院大学生群体自立自强,积极进取,艰苦奋斗的优秀品质,展示我校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形成广大学生学习先进、争做先进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先进事迹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形式

1、充分利用各系网站和微信平台对获奖学生自强自立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2、召开获奖学生自强自立成长报告会

二、具体内容

(一)系部宣传栏、网站和微信平台集中宣传报道获奖学生事迹

1、宣传栏集中张贴获奖学生风采展

近期各系宣传栏集中张贴宣传本系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及部分国家、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个人风采,基本内容须包括个人风采照一张,并配发每个人的一句简短励志语,各系部可根据本系实际情况,设计富有本系特色的学生风采宣传图案。(国家、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共6人)

2、系部网站,微信平台集中发布宣传学生先进事迹材料

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及部分国家、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获得者,须在本系网站或者公众号相关栏目中集中发布每名同学800字左右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表述,并配有个人生活或者学习相关场景照片。(国家、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共6人)

事迹材料内容要涵盖获奖者姓名、性别、政治面貌、所在系别、专业、是否是学生干部、获得的主要荣誉及典型事迹。事迹真实突出,主题积极向上,具有感染力和号召力;文笔流畅,生动描述个人学习成长过程中的亲身经历、感人事迹、生活故事、心灵感悟,具有一定的情感深度。

3、以上两项活动,可根据本系部实际,除包含以上内容要求外,也可设计添加本系特色因素。但宣传内容中务必注意保护学生隐私(不得出现学生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家庭具体地址等敏感信息)

4、报送时间:11月28日前将宣传栏电子版、学生事迹材料电子稿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刘国柱 87196063

(二)获奖学生事迹报告会

获奖学生事迹报告会由各系分别组织,请各系组织3-6名语言表达能力较强、事迹突出的国家、省政府奖学金或国家、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向所在系学生报告他们的先进事迹,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做先进的良好氛围。

时间:11月19日—12月15日

地点:各系自定。

要求:各系完成学生事迹报告会后,将活动现场照片、新闻稿及同学发言稿一并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有关要求

1、各系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审稿,确保材料质量。同时按照时间要求上交材料。

2、各系要通过多种途径大力宣传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国家、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先进事迹。以此来营造本系学生学习先进、争做先进,提高学习质量,形成良好班级学风的浓厚氛围。

3、各系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材料请分类,每人存放一个文件夹(以系、学生姓名命名),照片单独存放,不要粘贴在WORD里。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系材料汇总后,择优选取3-5份制作我院资助工作学生典型事迹材料(书面报告及微视频)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省资助中心网站平台宣传。

 

学生工作部

2019年11月19日